原产地域产品保护,是一项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,是民族经济文化遗产保护制度,是国家名优特产品质量与信誉的保证制度。
在国外,原产地命名和地理标志制度已有上百年的历史。在欧盟,原产地命名制度比较成熟和发达,已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原产地命名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。原产地命名和地理标志是指用一个地区、一个特殊地方,或者在极特殊情况下用一个国家的名字来描述一种农产品或食品,并且该产品源自这个地区、特殊地方或者国家,该产品的质量、声誉或者其它特色,主要取决于其具有内在自然属性、地理原产地或人文因素的特殊地理环境,以及其规定地域内的生产、加工和制备。我国从1998年8月17日,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《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》,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规定原产地命名/地区标志制度的部门规章,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初步确立。中国具有悠久的文明史和丰富的地域特征,积淀形成了成百上千种具有典型原产地域特征的产品,其中以食品为最,名茶不少。中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确立和实施,则为保护这些名优特产品、民族经济文化精品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和保障,也有力地保护了国家、地方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由于地理条件和加工技术的影响,福建的特种茶(乌龙茶、白茶、花茶)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,而且传统名茶与产地连在一起命名,是典型的地理标志产品,是最适合实施原产地保护的重要领域。本新闻共 6页,当前在第 1页 1 2 3 4 5 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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