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在勐腊县象明乡内的倚邦、曼庄、革登、莽枝古茶山上,当地不少茶农还保留着春季几乎只采“芽茶”的习惯。这种习惯,与清朝宫廷在茶山实行严格的贡茶制度有关。
据笔者祖上参与制作过普洱贡茶的老人介绍,清宫贡茶要求很高。每年冬季,凡准备采摘贡茶的茶树,需经特别整理,旧叶、枯枝几乎要修光。每年茶树刚抽芽,官府就逐级下达公文催采贡茶,并派官差到各寨强调采摘和制作要求。每当这时,倚邦土司就要号召各山头目,并往各山派出官差察看各家茶树,以便随时掌握茶树抽芽状况。一旦茶芽长度适当,就催主人采摘并嘱咐要认真采摘和制作,不得损废。如晾晒茶叶必须打“晒掌”,即约一点五米高的露天竹楼,并用簸箕、篾席之类盛放茶叶。在勐腊县象明、易武等茶区久居的茶农在晒茶时,有以簸箕或篾席盛放在“晒掌”上晾晒的传统,就是此故。
“毛尖”是采只有“胎叶”的白毫;“芽茶”是采新叶几乎还未开放的笋状芽,而且采摘季节不能超过三月底至四月初“小满”。贡茶收取前,要求先由官差任选少许给主人尝试。无恙后,又由官差品尝,经验证无异味以后才收取。官差交付官仓时,经验证确定无差错以后才将其分类入库,妥善保存。
在清初以前,“人头团茶”和“女儿茶”等贡茶系列的“紧茶”样式,都是由经过官府严格审查的各户茶农制作。自清顺治十八年前后起至雍正六年,由官府设置在倚邦的“贡茶厂”加工;从“雍正七年己酉,总督鄂尔泰奏设总茶店于思茅,以通判司其事”。“
(关于“清廷普洱贡茶加工制度”的文章搜索) |